二零一六年中文系系節.歌唱比賽
日期:2016年10月5日(星期三)、10月12日(星期三)及11月2日(星期三)
時間:18 :30 – 21:30(大概19 : 00正式開始比賽)
地點:LSB LT6
比賽日期安排
10月5日(星期三):第一次初賽
10月12日(星期三):第二次初賽
11月2日(星期三):決賽及系節閉幕禮
參賽及報名規則
1. 每名參賽者最多只可以參加一次獨唱及兩次合唱或表演賽(可以是兩次合唱賽,或兩次表演賽,或一次合唱、一次表演賽);合唱組參賽者須屬同一書院,表演賽參賽者沒有書院限制。每個合唱組合只可參加一次比賽。
2. 參賽者須電郵到歌唱比賽專用電郵郵箱報名(chllsingcon2016@gmail.com),郵件標題請註明「報名參加歌唱比賽」,電郵內容必須包括:
a. 音樂檔:檔案須已去人聲(即純音樂及和聲),依【獨唱/ 合唱/表演─姓名─歌曲名稱】格式命名;音樂檔格式須為wmv或mp3。參賽者音樂檔之音量需自行調節,若音樂在比賽時音量不足,參賽者自行負責。歌曲語言不限,內容不可有粗言穢語或色情成份。
例:獨唱─陳小明─上海灘
b. 歌詞檔:請將相關文字另外儲存於Word檔案內,Word檔案的名稱與音樂檔相同。
c. 個人資料:
•
書院及年級
•
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
•
參賽組別(獨唱組 或 合唱組 或 表演組)
•
參賽歌曲名稱及歌名
3. 比賽時限:
初賽:獨唱組兩分鐘,合唱組、表演組三分鐘(視乎報名情況而定,若人數太多將縮減時間)
決賽:參加者可唱完全曲(大概每人五分鐘)
4. 截止日期:2016年9月30日(星期五)22:00或以前(以電郵寄出時間爲準,逾時報名概不接納)。
5. 歌唱比賽將於9月20日起接受報名。負責人會在每天的23:59檢查並回覆報名表。如有音樂檔格式錯誤或其他問題,負責人將會通知該名參賽者,並設補交資料的截止日期(另行通知)。
6. 決賽之歌曲可與初賽不同,須在限期前(決賽入圍名單公布後三天內)傳送,一經傳送,不可更改。
7. 參賽者可於比賽當日帶備音樂(usb 或光碟)及歌詞三份作後備(A4 SIZE、字型:新細明體、字體:pt12、行距:單行間距)
出場次序、賽前聯絡
1. 出場次序是獨唱組、合唱組、表演組。
2. 10月1日(星期六)由負責人以抽籤形式決定兩次初賽每組參賽者的出場次序,並於系節facebook專頁及blog公佈。
3. 負責人會以電郵、facebook等形式通知每一位參賽者出場次序,並親自打電話確認參賽者能否出席初賽,若有時間調動要求,本小組會盡量安排,但未能確保必能如願,系節籌委會擁有最終出場安排之決定權。
比賽規則
1. 初賽中每首歌曲會設有時限,參賽者需要在時限內完結。時限一到,將有一聲「叮」作提示音,音樂亦會終止。如果參賽者繼續唱歌,將會有兩聲「叮叮」作提示音。假如參賽者仍不理會提示,有可能被取消資格。
2. 參賽者需於比賽開始前15分鐘(18 : 45)報到。負責人會指示將出賽的參賽者(獨唱組預先五名,合唱組預先一組)到出場區準備。若輪到該參賽者出場時仍未出現,作棄權論。於初賽棄權者將不會獲得參賽分。
名次及分數
•
獨唱及合唱組均設第一至第三名。第一名100分,第二名80分,第三名60分。
•
另設晉身決賽分,獨唱組每人可為所屬隊伍加7.5分,合唱組(以組為單位)可為所屬隊伍加7.5分。
例:五人小組進入決賽,該小組為其隊伍取7.5分而非每人各得7.5分。
•
表演賽不計算分數及名次。
•
另設參與分,參加獨唱及合唱分別可為所屬書院加一分。
•
另設觀賽分(只限兩次初賽),每出席一次初賽簽到可得一分,按到場觀賽人士數目/ 書院或隊伍總人數比例計算觀賽分(以簽到為準),只計點數後的第一個位(四捨五入)。觀賽人士簽到後需在場逗留至少30分鐘,否則其觀賽分作廢。參賽者可簽到得觀賽分。
其他事項
大會最多只能提供兩支咪和兩個咪架給每位或每組參賽者。
場內不可使用肥皂泡等會弄污場地的物品。觀眾不可進入評判席。若觀眾帶較大型的打氣物品,如橫額等,請盡量在場地較後的地方展示。
以上條文如有任何爭議,以評審及籌委會的決定作最後依歸。
如有查詢,請與活動總負責人梁世韜(9559 3565)聯絡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