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零一六年中文系系節‧書法比賽細則
日期:2016年10月26日(星期三)時間:晚上19 : 00–21 : 30
地點:LSK 304
評審︰嚴志雄教授
比賽形式
是次比賽分成毛筆書法及硬筆書法兩組,同時進行比賽。參賽者須於限時內(19 : 00–21 : 30)完成比賽。
規則
一、 毛筆參賽須知
• 每個參賽者限取兩張宣紙。
• 請完整抄錄全篇作品(連作品標題及作者)。
• 參賽者必須使用標準毛筆。(可使用大會提供之中楷毛筆或自備毛筆)
• 書法字體、大小不限。
• 為保證公平,請勿於參賽作品上寫上個人姓名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• 切勿擅自更改作品編碼。
• 完成作品後,請攜同作品向系節負責人登記資料。
• 參賽者可自備宣紙作練習之用,但繳交之作品必寫在大會提供之宣紙上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•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將不會獲發還,籌委會保留將作品宣傳及出版的最終使用權;賽果及得獎作品日後會公佈於系節網頁。
• 每位參賽者限取兩張原稿紙。
• 請完整抄錄選段,連文章標題、作者及標點符號。
• 參賽者可自由選用原子筆或墨水筆,字體不限,建議避免使用鉛筆,字體若模糊不清,恕不負責 。
• 為保證公平,請勿於參賽作品上寫上個人姓名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• 切勿擅自更改作品編碼。
• 完成作品後,請攜同作品向系節負責人登記資料。
•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將不會獲發還,籌委會保留將作品宣傳及出版的最終使用權;賽果及得獎作品日後會公佈於系節網頁。
• 毛筆及硬筆書法分別設第一至第三名。第一名110分、第二名90分、第三名70分。
(注:一切賽果,如獲獎名次、獲獎人數、獎項從缺等,最終均由評審決定。)
• 另設參與分,參加毛筆、硬筆書法比賽分別可為所屬書院加一分,每位參賽者可獲參與分上限為兩分。
以上條文如有任何爭議,以評審及籌委會的決定作最後依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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