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

書法比賽

二零一六年中文系系節書法比賽細則

日期:20161026日(星期三)
時間:晚上19 : 00–21 : 30
地點:LSK 304 

評審︰嚴志雄教授

比賽形式
是次比賽分成毛筆書法及硬筆書法兩組,同時進行比賽。參賽者須於限時內(19 : 00–21 : 30)完成比賽。

規則
一、 毛筆參賽須知

        每個參賽者限取兩張宣紙。
        請完整抄錄全篇作品(連作品標題及作者)。
        參賽者必須使用標準毛筆。(可使用大會提供之中楷毛筆或自備毛筆)
        書法字體、大小不限。
        為保公平,請勿於參賽作品上寫上個人姓名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        切勿擅自更改作品編碼。
        完成作品後,請攜同作品向系節負責人登記資料。
        參賽者可自備宣紙作練習之用,但繳交之作品必寫在大會提供之宣紙上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將不會獲發還,籌委會保留將作品宣傳及出版的最終使用權;賽果及得獎作品日後會公佈於系節網頁。

二、 硬筆書法參賽須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每位參賽者限取兩張原稿紙。
         請完整抄錄選段,連文章標題、作者及標點符號。
         參賽者可自由選用原子筆或墨水筆,字體不限,建議避免使用鉛筆,字體若模糊不清,恕不負責
         為保公平,請勿於參賽作品上寫上個人姓名,否則作品將不獲接納
         切勿擅自更改作品編碼。
         完成作品後,請攜同作品向系節負責人登記資料。

         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將不會獲發還,籌委會保留將作品宣傳及出版的最終使用權;賽果及得獎作品日後會公佈於系節網頁。

名次及分數

         毛筆及硬筆書法分別設第一至第三名。第一名110分、第二名90分、第三名70分。
(注:一切賽果,如獲獎名次、獲獎人數、獎項從缺等,最終均由評審決定。)

         另設參與分,參加毛筆、硬筆書法比賽分別可為所屬書院加一分,每位參賽者可獲參與分上限為兩分。


以上條文如有任何爭議,以評審及籌委會的決定作最後依歸。


如有查詢,請與本項目總負責人黃詩殷(66095225)聯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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